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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森林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谋划大中亚林业合作

       2020年12月3日,《大中亚林业合作机制行动方案(2021-2030)》(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专家咨询会在亚太森林组织秘书处成功召开。此次会议旨在针对亚太森林组织正在制定的《行动方案》,邀请相关部委和科研单位,为确定机制未来十年的优先领域、政策保障、重点任务、实施路径和活动设计提供指导意见。亚太森林组织秘书处、国家发改委区域开放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际合作司、荒漠化防治司、规划财务司,中国林科院荒漠化研究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中科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并做各单位工作内容重点介绍,对《行动方案》的制定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亚太森林组织秘书处工作介绍,包括组织简介、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开展的工作以及大中亚林业合作机制的工作进展与成果。大中亚林业合作机制是亚太森林组织为协助大中亚地区各经济体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绿色发展,共建生态文明,于2014年倡议发起的合作机制。以中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蒙古国林业主管部门为合作主体单位,通过政策对话、能力建设、示范项目和信息共享活动,推动区域林业合作发展。机制至今已成功召开两届部长级会议和四届高级别研讨会,通过了《阿斯塔纳宣言》,举办了六期培训班,机制成员参与度高,合作成效显著。
       国家发改委区域开放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际合作司、荒漠化防治司、规划财务司等国家部委有关同志在会上介绍了国家目前在“一带一路”建设以及林业国际合作、荒漠化防治和规划方面的政策与工作重点,为《行动方案》的制定提供了非常好的政策指导。中国林科院荒漠化研究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中科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等科研单位有关同志对各自在大中亚地区开展的业务活动,与亚太森林组织合作情况做了介绍,并从科研技术角度对《行动方案》制定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后,亚太森林组织将对各单位意见进行重点研究和吸纳,在制定《行动方案》过程中充分考虑国家政策和工作重点,现有科研实力等重点因素,全面规划好今后十年大中亚林业合作机制的优先领域、重点任务、实施路径和落地活动,为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建设绿色“一带一路”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