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征集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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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申请资格
亚太森林组织项目资金支持面向32个成员经济体、5个观察员经济体开放。鼓励区域内致力于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公共组织申请APFNet项目。 提交项目申请时,需随附所在经济体理事代表签署的官方函件,符合组织优先领域发展方向的项目予以通过初审。
当前项目优先领域
通过人工促进自然再生和自然再生,实现退化林生态系统的多功能恢复
通过造林和再造林,实现已毁林地的多功能恢复
采用可持续森林管理最佳实践经验,改善未退化林可持续经营管理,改良并优化现有森林生态系统
亚太森林组织发布项目征集通知后,常规项目(资金额度较大、执行周期较长)的资金申请将由项目评审专家组(PAP)进行评审;小型项目(资金额度不超过10万美元且执行期不超过24个月)的资金申请将由亚太森林组织秘书处进行评审。


项目管理
项目确定
申请阶段包括项目立项、评审及资金批复。

项目立项:申请亚太森林组织项目时,需提交项目概念书(CNs)。经组织秘书处或项目评审专家组(PAP)同意的项目概念书(CNs),将作为项目建议书(PPs)重要附件。

项目评审和资金批复:所有项目建议书(PPs)需经项目评审专家组(PAP)评审通过后,由组织秘书长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建议及当年项目预算,审核并确定项目立项。

项目启动
启动阶段流程如下:

准备项目文本,签署项目协议:项目协议明确规定项目各方权责,确保项目目标顺利实现;项目文本是在项目建议书(PPs)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具体活动方案,此部分作为项目协议重要附件。

召开项目启动会和指导委员会,正式启动项目:向项目相关方介绍项目意义和目标,讨论并确定项目组分工、实施方案、执行计划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项目实施
为确保项目顺利执行,项目执行方须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

项目年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年度活动计划,及预期成果、预算、实施团队、专家聘请、采购、宣传计划。亚太森林组织在批复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后,拨付项目款;

项目变更:涉及项目目标调整、延期、暂停及终止等重大事项变更时,须及时向亚太森林组织提交变更申请,获批后方可实施;

项目进展报告:主要包括项目进展、经费支出、存在问题等;

及时沟通与成果宣传:确保项目各方及时了解项目动态。

项目监测评估与项目审计

整个项目执行周期采用监测评估(M&E)机制;

亚太森林组织聘用专家进行独立监测评估;

根据要求,出具第三方审计报告。

项目结题与收尾

技术结题:项目完成既定产出与目标并按要求通过结题评估,并经组织秘书处批复后,该项目已完成技术结题;

行政结题:项目完成财务清算与行政收尾工作,由组织秘书处签发项目结题函后,正式完成项目结题。